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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松花江中学关于“吉林省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的总结

时间:2016-12-24    作者:     点击:2069 次

2014年2月26日,吉林省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召开了关于吉林省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视频会议。我校高度重视,按照高新区教育局、高新区检察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召开了校务会,成立了活动自查工作小组,把学校财务、总务、后勤、工会及班主任相关人员,召集起来,进行学习、座谈,对学校近几年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加强领导,深入落实《吉林市教育局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辊与印发<吉林市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精神。

我校在接到《方案》后,立即召开了校务会,组织学习《方案》精神。在传达完文件之后,吕杰校长又做了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主要义务,对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安全部署,提高对会上成立了“吉林松花江中学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吕杰校长担任组长,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丁刚同志担任副校长。按照《方案》要求,立即对我单位这方面工作,进行了自查,形成并上报《吉林松花江中学关于“吉林省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的自查报告》(见附件),从维修项目、专项资金、收费情况、往来资金等方面进行了自查,今后我还要在制度弊端、管理漏洞、失控环节等方面加强预防,以保证不出问题。

二、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把警示教育贯穿预防职务犯罪基础性工作始终,通过多种活动形式,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邀请高新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经验丰富的专家,开展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太量的案例、实例的分析研究,使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认识教育领域职务犯罪规律、成因,增强法制观念和拒腐防变意识。

2、结合“群众路线”学习,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学习活动。通过组织学习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及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观看《焦裕禄》、《牛玉儒》等廉政教育片,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加强法律学习和法制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其他反腐倡廉的文件规定,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预防腐败现象发生。

4、组织参观在吉林市博物馆举办的“焦裕禄事迹展”;派党员观看吉林市话剧团排演的话剧《焦裕禄》,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适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观高新区检察院的廉政教育基地,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的作用。

三、加强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认真梳理权力,查找漏洞。建立和完善廉洁自律及预防职务犯罪脚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

四、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贯通、条块结合、一环扣一环,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此次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我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存在的问题和主要措施。

1、继续实施高考“无声入场”措施,严肃考风考纪,查处舞弊行为,坚决打击各种作弊行为。          -

2、深化中小学教辅材料散乱治理,围绕“一科一辅”,细化教辅材料管理机制。

3、抓好政府性投资项目和财政专用基金集中监管工作。加强审计工作,特别是对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对落实教育惠民政策缩水走样、虚报冒领、弄虚作假、克扣师生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处,严格追责。

4、深入整治教师有偿补课。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切实履行好个别辅导和答疑等本职工作,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到社会机构从事补课活动。继续加大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的蔓延。

5、认真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免费入学规定,合理规划学校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示,严禁公办小学和初中招生收费。

6、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采取网上报名和录取的办法,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行为。

7、抓住元旦、春节、教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狠刹收受礼品礼金行为,强化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治理,实行师德“下票否决制”。               1

8、进一步做好 “阳光分班”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

五、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监督。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相关精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明确职责定位,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加强自身纪律检查和学校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坚持忠诚履职、依法履职、全面履职,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接受监督,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为推进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做出贡献。

 

 

 

 

吉林松花江中学

2014年7月3日

 

 

附件:

 

吉林松花江中学关于“吉林省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的自查报告

 

我校财务管理工作,能够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财务政策、会计法律法规、学校财务制度,并建立了建全的岗位责任制。学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收入及学生暂存款已全部存入财政专户,无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等违规行为。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无乱之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学校的日常办公用品每年初由学校向高新区报计划,经审批后再由财政集中采购。日常零星维修及公务费由财政每月按规定计划拔款。专项维修和设备购置由学校请示主管部门审批拔款。

学校对于学校的资产增减,都做了较好的登记,做到出入有据。建立了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后勤管理制度。每年年底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做到了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学校严格执行报销审批制度,并接受社会监督。

以下是2009年——2013年期间学校大宗采购、往来款项、维修项目、设备购置情况的说明。

一、维修项目:

1、2009年专项维修款216万元。

其中:校园维修款210万元;电力维修款4万元;变电所维修款2万元。

2、2010年专项维修款123万元。

其中:食堂改造款21万元;白钢门、电动门维修款9万元;屋面防水款37万元;采暖改造款28万元;外墙维护款28万元。

3、2011年专项维修款17万元。

全部用于外墙维修、教学楼粉刷。

4、2012年专项维修款29万元。

其中:实验室维修款11万元;学校亮化工程款18万元。

5、2013年专项维修款107万元。

其中:消防设备安装维修款5万元;电动伸缩门维修款2万元;操场维修及教学楼粉刷款98万元;变电所维修2万元。

二、专项资金

1、2009年专项设备款66万元。

其中:购置投影仪38万元;购置电脑13万元;购置学生桌椅15万元。

2、 2010年专项设备款91万元。

其中:购置办公桌椅8万元;购置学生桌椅7万元;购置投影仪24万元;购置电脑40万元;购置其它电教设备12万元。

3、2011年专项设备款788万元。

其中:食堂改造款220万元;购买食堂设备款95万元;食堂燃气管道安装款54万元;操场改造款60万元;图书采购款30万元;实验室改造款9万元;北教学楼厕所改造款109万;公寓楼外墙保温款62万元;购置投影仪4万元;购置音乐体育器材19万元;购置塑钢窗26万元;购置电脑32万元;购置办公桌椅14万元;购买校车2台21万元;购置教学仪器30万元;购置读卡机3万元。

4、2012年专项设备款85万元。

其中:购买食堂燃气报警系统及厨具16万元;建造消防外挂楼梯款45万元;购置通用技术实验室设备款18万元;购置专业录摄像机和投影仪款6万元。

5、2013年专项设备款64万元。

其中:购置学生桌椅31万元;购置食堂燃气排风系统款11万元;购置电子监控设备款22万元。

三、收费情况:

2009年以来,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不收择校费,高中执行市教育局的“三限”政策,严格按收费许可证标准收费。2009年至2013年高中收择校费总额960万元。其中:2009年收221万元;2010年收242万元;2011年收142万元;2012年收181万元;2013年收174万元。

四、往来资金

其他应收款1,276,198.04元,为建校期间长期挂帐。

其他应付款72,316,737.91元,为以前年度高新区管委会代还学校欠建校工程款。目前学校欠吉化集团电力工程款4万,北京帮达公司18,000.00元,建校集资款3万。

通过自查,学校往来资金长期挂帐,属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及时清理。

 

 

 

吉林松花江中学

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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